存在一種公認的正義,,可以將之歸結(jié)于種族的存續(xù),、人理的存續(xù)或者世界的存續(xù)。
用“存續(xù)”這個詞或許不準(zhǔn)確,,更準(zhǔn)確的詞是“發(fā)展”,?
種族的存續(xù)看似與世界無關(guān),但我們知曉世界的起始與終結(jié),便不得不姑且認為自身是世界的“腦”,,知道發(fā)現(xiàn)更優(yōu)秀的替代品為止,。(世界腦)
承認這種“正義”的人姑且認可這種正義,,不承認這種正義的人又如何,?
先對其中的一部分,即“自私”進行思考,。
自私與這種正義是不相悖的,,至于執(zhí)行時的分歧姑且滯后一并討論。自私與之不相悖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二:
一,,只要時間沒有盡頭,,人就是無死的,且地獄必然存在,。
首先,,我假定人是沒有“靈魂”的,于此同時,,我假定“人既有恒常性”,。換句話說,不論是下一秒的我,,還是明天早上醒來的我都是我,。
那么,我將不得不導(dǎo)出另一個結(jié)論,,我的“生”是完全依賴于我的軀體的,。
反過來,當(dāng)我的軀體再成時便可以復(fù)生我,。
從手段上,,這在當(dāng)前可能有些困難。部分情況下,,人是無法搶救回來的,,更別提化為灰燼后復(fù)生。但是,,在一個足夠長的時間尺度上,,不完全的龐家萊回歸,會導(dǎo)致一個人必然復(fù)生,。
簡單來說,,就是構(gòu)成人的粒子單純碰運氣的完全相似的重組似乎是極為不可能的,但時間夠長總會碰上一次,。而這個“時間夠長”,,只要時間本身沒有盡頭,就必然到來,并且,,對于其本人而言,,這之間的漫長時光并沒有什么價值,不會被覺察,,就如同無夢的長眠一樣,。
在這之中,回歸不完全的概率遠大于回歸完全,,各種糟糕的回歸遠大于當(dāng)前悠閑的境況,。那些不幸……我不希望我寶貴的讀者因為偶然領(lǐng)悟的恐慌而不理智,姑且不敘,。
二,,只要人類史沒有盡頭,神及神判就必將誕生,。
直白的使用“神”這個字或許容易引起誤解,,但我覺得這樣帥氣(而且想要對應(yīng)“上帝已死”,雖然其本意并非對應(yīng)),。
隨著歷史學(xué)和法學(xué)的進步,,其本身將會被無限放大。一切對美好的祈愿都會將之轉(zhuǎn)化為對美好的維護本身,,即其本身必將建立在人類的絕對正義之上,。
因此,一切當(dāng)前的價值都失去了價值,,價值必須建立在一種永恒的評價機制上,。
這種機制本應(yīng)是局限于時代的、與當(dāng)前的我們無關(guān)的,。但是,,當(dāng)如同第一條一樣,存在一種復(fù)生機制的情況下,,一旦這個復(fù)生機制被掌握——這一點只是一種無依據(jù)的猜想——人本身也將超越壽命本身,,而法律也必然延展而超越歷史本身。
綜上所述,,為了逃離“概率地獄”及避免“審判”本身,,但凡自私的人——除卻絕對的尼祿主義者——都不得不“無私”。
以上,,倘若存在“自私”這種“本性”,,導(dǎo)向的本身就只有“無私”而已,除此之外就只有蠢而已,。這對我而言不是什么新東西,,如果感興趣或許我以前更詳細的說過,。
當(dāng)然,“抑制失效”說等我也很贊同,。
綜上所處,,對于絕對自私者的出路就只有兩條,這與真正的無私者也是一致的:
其一是,,延長有序文明的發(fā)展,。
老實說是一種殘喘策略,但是姑且是方案二的前提,。(有誰不喜歡悠閑的放風(fēng)嗎,?)
即,另一是,,完成可行的超越理論。
那種作弊器的理論我搞不懂,,老實說,,我連“時間停止”都無法想象。停滯的主觀時間真的能被想象嗎,?“通關(guān)”那個等級的發(fā)現(xiàn)到底是怎樣的,?
但是總會有人想到的,我相信這希望,。
還有其他種類的人類嗎,?有不在這三類中的人類嗎?如果有的話希望提出討論,。
?。ó?dāng)然我知道是有的,我只是覺得不需要解釋...)
綜上所述,,一切道德即正義的基本即如此,。盡管人的正義必然是時代的囚徒,但是人類本身的道德必然如此,。
那么,,回到之前滯留的問題,盡管對于這個“絕對正義”,,人們或有意或無意的運用著,。但是在實際執(zhí)行中卻全然并非如此。
人是時代的囚徒,,人無法超越時代的樣子,。
雖然說著“自私的人不夠無私便是愚蠢”,難道我就沒做過那些“愚蠢的自私行為”嗎,?
這是因為,,人不是神,。
人不全知,不全能,,即使是全善的,,也不得不如此。
?。r且也不全善)
人的正義不得不是一種相對的正義,。
這一相對正義必然是這一絕對正義的變體,也必然產(chǎn)生或大或小的偏離甚至背道而馳,。
老實說這套理論是擊中我的,,反過來說,我個人尚且不能完全接受,。在這套理論下,,必然是每一個人都會得救的,在一個相對龐大的尺度上,。我無法想象在那樣的世界的我,,甚至有一種在那樣的世界本身就會邁向一種死亡的錯覺。
但這確實是錯覺,。
這套理論本身過度合理化了死刑,,死刑成為相對溫和的一種,因為死刑的本質(zhì)是將現(xiàn)在無法救贖的個體交予未來,。而一切折磨都比死刑更嚴酷——甚至折磨本身就不正義——而不存在同態(tài)復(fù)仇的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我的正義,。
所以姑且作為保留的討論項吧。那個軟弱而美好的世界,,說不定也是因為我個人的自私才想要提出的,。這本身又是否符合我自身的“正義”呢?反正是不與這理論本身沖突就是了,。
至此本書的價值已然結(jié)束了,。感謝您的觀看。